“截至目前,菏泽市参与政府采购诚信评价的主体为12627个,参与项目数量3843个,评价率达到100%。”在11月22日举办的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,菏泽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马勇分享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做法:
一是确保信用评价“精简高效”。修订出台的《菏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管理办法》进行了精简:被评价主体由之前的四方减少为三方,评价流程由原来的4个阶段全面互评变为各参与主体精准评价,评价指标由原来的140种精简为52种。
二是确保信用评价“公正可信”。对政府采购诚信评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:增加了监管机构的评价责任,由财政部门对各参与主体进行日常评价和专项评价,实现从监督到评价的进步;增加了自动评价功能,能利用算法对各参与主体进行自动评价,实现了由“人评”到“机评”的进步。
三是实现信用监管“合力攻坚”。研究制定《菏泽市政府采购信用“红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菏泽市财政局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实办法》,将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纳入“信用中国”和市级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变财政单打独斗为多部门联合攻坚。
四是构建信用建设“监管链条”。每年对人工评价、系统评价、监管评价进行汇总排名,作为单位选取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。